高雄燈塔(攝影/李怡志)
清國統治末期,高雄時稱打狗(Takau),因1860年《北京條約》,於1863年底正式開港,隨著當時港務貿易與船隻漸多,航行安全需求增加,1883年清政府聘請英國技師設計,新建磚造四方形斜坡頂燈臺於旗後山上。1906年「臺灣燈臺海標誌」,紀載打狗燈臺燈火高於海面164英尺。臺座至燈高9呎。燈光為白色、燈影不動,乃用第六等之折射鏡,單蕊定光燈。晴光遠射海面有10浬。
1895年後,日人治臺,1908年啟動打狗築港工程,於1916年計畫建立八角形新塔,但因歐洲戰事所影響,向法國採購的閃光鏡遲交,直至1918年才完工,且另增設一座日晷儀。新建的西式白色燈塔緊鄰原址西南側,辦公室立面為奧歐式建築特色,中間塔身八角型,屋頂轉為圓筒狀,設有環形陽臺,燈室外裝有玻璃,燈火紅白光互換,燈照光程增為20.5海浬,是臺灣第一座電氣燈塔,圓頂上以漢字標位的風向儀更是全臺唯一。1920年,打狗燈臺因行政區改制,遂改稱為高雄燈臺。而原東北側四方形燈房則在1926年改作副燈房,光照至港口防波堤。
漢字標位的風向儀(攝影/李怡志)
二戰期間,高雄燈塔曾遭美軍機槍掃射,戰後又歷經多次整修,主體雖維持原有八角造型,但辦公室立面外觀已大幅度簡化改建。目前塔身呈現簡潔素白的外觀,塔座上方屋頂由白色塗為黑色,方便遠方船隻辨識,現存建築仍極具古典美感與歷史價值。1987年,受內政部核定為三級古蹟(現為市定古蹟)。2022年8月整修後重新開放,增加展覽空間、瞭望台和咖啡輕食吧「燈塔咖啡」。且開放時間延長至晚上9點,旅客得以近距離觀看到燈塔燈室發出旋轉的光芒照耀海面。’
本文節錄自高雄燈塔「燈塔守:守護海上導航之光的人」展覽
Lighthouse Keepers: The Guardians of the Lights at Sea